评论:购房退个税?别老动个税的歪脑筋
2009年2月05日 15:50 来源:《北京日报》 黄玉迎
  节后这几天,重庆购房退个税事件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,地方政府动辄打退个税主意的行为也随之成为关注焦点。其实,打个税主意的大有人在,早有人在,远不止这一地一事。随便翻翻新闻,对软件企业高管买房买车退个税、对普通住房买卖双方缴税给予全额补贴的事儿频频跳入眼帘。个税这项和每个纳税人都息息相关的国家税收,俨然成了地方政府手中可以随意调整的政策。
  个税收入中,确有40%归地方政府支配。但是,地方政府动用这40%的个税收入去给一小部分纳税人退税、免税,却是于法无据,于理无依。
  我国的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,税收的减税、免税、退税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,任何机关都不得擅自作出税收减税、免税、退税的决定。把退个税看成地方政府可以随意调整的政策滥用,显然有悖国家税法规定。更何况,退个税的作用对于那得实惠的一小部分人来说,也不过是杯水车薪。
  买房退个税,等于只合适了那一小部分买房的人,而对其他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却很不公。调节收入差距、促进社会公平,是征收个税的重要功能和作用,因此个税颇有些“劫富济贫”的色彩。但是在买房退个税的行为下,个税的功能被扭曲到了“劫贫济富”这个反面,不仅不能缩小收入差距,而且更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。作用寥寥却有悖大义,退个税这样的歪脑筋,能不能从地方“优惠政策”中彻底根除?

(编辑:sybianj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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